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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宣告父亲的婚姻无效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3:53 大众网-农村大众

  问:我父母于1964年结婚,生有两子。由于感情不和,他们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分居。父亲在外省工作,我与弟弟跟母亲居住在老家。父亲每年寄点钱回来,但从不回家。由于身体不好,父亲雇了保姆王某照顾自己的生活。去年12月,父亲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与王某在当地领取了结婚证。1个月前,父亲病故。父亲生前未立任何遗嘱,王某以妻子的身份继承了我父亲的遗产。父亲及王某的行为对我母亲打击很大,请问,我们该怎么办?一读者

  答: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你父亲与王某的婚姻无效。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是重婚的;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是未到法定婚龄的。你父亲隐瞒婚姻状况,在与你母亲的婚姻关系尚存在的情况下,与王某登记结婚,已构成了重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所以,你母亲以及你们兄弟俩都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你父亲与王某的婚姻无效。一旦你父亲与王某的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你父亲与王某之间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就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你父亲死亡,王某无权以妻子身份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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