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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3个月交楼 赖非典惹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4:0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李朝涛 邬科 通讯员区惠妍)交了房款,过了合同约定的开发商交楼的期限,却迟迟住不进自己的房子,开发商的借口是“我们楼盘的施工因为非典耽误了”。家住佛山市禅城区的陈某夫妇就遇到了这样郁闷的事。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开发商如此借口理据不足,判其赔付业主违约金20701元。

  47万房款付讫 遇迟延交楼

  2003年1月10日,陈某夫妇与佛山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陈某以47万余元的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一套,开发商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向陈某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如果过期不超过90天,则陈某可要求开发商每天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如此简单明了的合同谁都看得懂。当月23日前,陈某夫妇向开发商分几期付清了房款。之后,他们就满怀期待地等着如期入住新居。约定交楼的当年年底到了,开发商没有动静;直至2004年3月,开发商才向陈先生发出收楼通知。4月2日,双方才最终办理了收楼手续,然而这时已比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足足晚了3个多月。

  借口非典耽误 开发商拒赔

  陈某夫妇交涉多次,开发商均不肯赔付违约金。今年初,陈某夫妇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其按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共计20701元。

  庭上,开发商对延迟交楼3个月的事实不持异议,但不认为这是违约。开发商振振有词地称,该楼施工时间是在2003年春前后,正值广东非典疫情严重,造成工人无法到位施工,所以最终造成其公司向业主迟延交楼。开发商称,这是无法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算违约。

  判决理由

  别的楼盘都能如期交楼

  你拿非典做幌子没道理

  禅城区法院审理认为,非典时期,虽然政府对劳务人员的流动做了一定限制,但并非完全限制。这些限制措施并不必然导致承建工程单位人员无法返粤,也不必然导致施工单位因此延误工期。再者说,同时期佛山市其他楼盘都能如期交房,可见涉案楼盘工程的延误并非不可克服和避免。按照双方的约定,开发商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陈某夫妇不能及时交楼,但事实上开发商也没有这样做。

  据此,法院认定开发商构成违约,遂判决开发商赔偿陈某夫妇违约金20701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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