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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聋儿 康复训练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4: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我市出台七项措施,着重解决残疾人在就业、康复、教育、基本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本报讯 (记者卢士阳)今后,市残联将为贫困家庭中的聋儿免费提供助听器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我市残疾人实现个体就业或自愿组织就业时,可优先被安排摊点、摊位,并凭市、区残联出具的证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昨日,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包括残疾人康复、就业在内的7项具体扶助措施被正式公布出来。

  社区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在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方面,《意见》除了要求继续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外,强调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实现个体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各级税务部门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体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的企业,农业银行在安排贷款上应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将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岗位优先安排给残疾人,各街(镇)、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要优先将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保洁、绿化等服务性轻体力的劳动岗位提供给残疾人。

  确保享受必要的医疗救助

  《意见》要求,对符合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对象的贫困残疾人和农村贫困残疾人,要确保他们享受必要的医疗救助。各级残联要加强协调,积极建立和完善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市卫生局要指定新生儿残疾病筛查界定选定的医疗单位,各指定的医疗单位要建立新生儿残疾档案。

  取得毕业证书可发给奖励

  在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方面,《意见》规定除了继续按照原经费保障渠道和标准,对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小学、中学和考入全日制高校的,予以补助和奖励外,也鼓励残疾人参加成人高等教育、自考,取得毕业证书的,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市残联可发给一次性奖励,奖励经费列入市残联年度助学经费预算。鼓励有条件的普通学校增设特殊教育班,各级财政部门应保障其特殊教育工作经费,对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职员工应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等级证书的残疾人,各级残联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推荐其就业。此外,各级民政部门对年满25周岁且本人无工作单位、无固定收入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其父母无工作或依靠离(退)休金、遗属补助金生活的,按残疾人本人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予最低生活保障金。(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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