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成本公共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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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4:49 金羊网-新快报 |
吕明晓 《广州日报》“街坊论坛”在荔湾广场开坛,危房居民与房管局、绿委、街道等部门面对面沟通。今年荔湾区危房、严损房的改造总量为34万平方米,与以前有所不同的是,今年荔湾首次尝试以连片重建取代“零敲碎打”的改造方式,从根本上改变老住宅区街巷狭窄、厨厕配套不齐、消防通道不通、公共设施缺乏空间等历史“老大难”问题。 据7月28日《 广州日报》笔者对广州市国土局、房管局、规划局等部门在“街坊论坛”上的表态叫好。曾几何时,我们经常听说的是,拆迁时候政府如何强制、蛮横、无理,对拆迁户的补偿成本很低,造成严重权益侵害,并引起上访甚至冲突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同样令人欣慰的是,有关维修公房费用不摊派给租户,如果木屋发现白蚁,有关部门会尽快上门检查,帮助除白蚁。这都体现了公共政府的精神。危房改造确实是公共问题,一方面,危房一旦发生危险,将对生命、财产产生严重威胁,社会和危房所有者、居住者都要蒙受损失;另一方面,危房改造是政府城市化和公共管理需要,也关系城市形象;再者,有关危房所有者和承租者并不富有,通过一定的公共资源来改造危房就能体现社会关怀。 公共性原则是危房改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的,抓住了这个牛鼻子,有关细节处理起来就没有障碍,推进危房改造就容易得多,能降低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在危房改造中,还有一些可取的建议。比如,将居民的意见纳入规划,尽管规划有专家视角,但居民在该地居住多年,有其审美、便利等方面的优势,规划应当尽可能考虑有关居民意见。再比如,要考虑有关历史性问题,尤其是危房改造面积方面,认定有效面积在按照有关政策的大前提下,不应当过严,因为产权证等在长时间中可能遗失,多听取周遍居民对该历史问题的意见,如果危房改造有公摊面积,要严格执行成本价,减少居民负担。又比如,危房改造要耐用、实用为主,切不可豪华奢侈。 (Winzi/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