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让监管有法可依(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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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5:07 红网 | ||
红网『字体: 大 中 小』 余英生在会上指出,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实质内容;要依法管理,切实履行《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赋予的职责,依法抓好产地环境的质量监管,强化农业投入产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依法推行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把好农产品质量追溯关。他强调,尤其要强化执法,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此次《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今后,湖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经有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办法》对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做出了一系列处罚规定:如《办法》中明确提到,对在限制生产区内生产供人畜食用农产品的,在休药期使用农药或者未达到安全间隔期收获、捕捞、采集农产品的,未建立、保存生产档案或生产档案记录弄虚作假的,对允许不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在市场内销售的,对检测出不合格的农产品未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的,经营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未建立、保存经营档案的,伪造、假冒、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产地认定、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的,不按国家安全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设立了警告、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规定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责令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稿源:红网)(作者:李慧芳)(编辑:言娟)(2005-8-19:25:16)(2005-8-19:23:15)(2005-7-16 14:14:51)(2005-7-158:52:57)(2005-6-1416:48:30)(2005-6-11 9:15:54)(2005-6-1011:05:47)(2005-6-69:21:31)(2005-6-3 9:15:26)(2005-6-1 10:29: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