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将邮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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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5:16 北京晚报 |
本报讯(记者安然通讯员江静)从8月20日起,北京交管局将与邮政商业信函局合作,定期向即将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的所有人邮寄信函,提醒其及时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每月5日前,交管局将自上月底起即将于2个月内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情况转信函局;10日前,由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并于10至20日期间对邮寄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通知。已邮寄通知过的不再重复通知。 交管部门希望广大机动车所有人在实际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及时办理信息更改手续,确保能够收到邮寄的通知信件。私车所有人还可以登录交管局网站自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