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4日集粹:同是做官的,差距咋就恁大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6:05 人民网

  据《广州日报》8月2日报道,记者采访广州多位出国游资深领队了解到,相对于中国刚刚开放出国旅游的1999年,国外一些国家针对中国游客的歧视实际上正在逐步减少,但个别中国游客在出国游中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守秩序不排队、不良的卫生习惯等三大陋习,正使国外一些高端酒店把中国团队列入不受欢迎的游客。我们一直为自己的文明古国而自豪,但我们当中的一些人,从这个古老的文明国度走出去旅游,却因为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守秩序不排队、不良的卫生习惯等三大陋习而被人家列入“不受欢迎的游客”,这种情形实

在让人尴尬。

  “马德受贿案”近日已作出宣判,这一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卖官案”,又一次引起国内震惊。人们在痛恨之余,都在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买官卖官的事情总是屡禁不止?买官卖官现象背后的症结究竟是什么?近年来,买官卖官的案件频频被曝光,涉及的省市之多,范围之广,人数之众,金额之巨,令人咋舌。这次宣判的黑龙江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在1992年至2002年的10年里,利用职务非法收受、索取17人贿赂,合计人民币603万,其中12起案件与买官与卖官有关。

  8月2日,《重庆晨报》报道了一个看起来颇具争议性的话题:因为受贿9.5万元,同时还有10万元违法所得,湖南省临湘市副市长余斌被当地法院判刑3年,缓期5年。和其他受贿案件不一样的是,尽管余斌承认自己收过他人钱财,却证明其中的15.47万元已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余斌认为这部分钱可不认定为受贿数额。法院在拒绝认可余斌的理由的同时认为:“因被告人余斌收受贿赂的行为已实施完毕,其赃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但可作为本案件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消息披露后,围绕余斌是否应当就其已经用于公益事业的10多万元贿赂款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社会各界意见不一。反对法院判决意见的人士认为,今天,像余斌这样将别人送来的贿赂款用于公益事业,实属难能可贵,他至少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正气”和“大公无私”,因此不应当被处罚。

  “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这句毫不留情的结论激起千层浪,抖落了当前医疗卫生体制“市场化”的皇帝新衣。据报道,其实否定医改市场化方向的意见,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已经在卫生部官员的多次内部讲话中出现。目前,卫生部准备放弃这一方向,正会同相关部委制定医改新方案。(见8月3日《中国青年报》一版)即便是亡羊补牢,仍然很值得期待,人们对这个即将出台的“新方案”充满关注是必然的。据悉近几天卫生部新闻处的电话几乎成了热线,媒体要求采访的传真接连不断。然而,“目前,我们惟一能告诉媒体的是,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制定新的医改方案,但何时出台,还没有时间表。”而且“在新的方案出台前,暂时不接受媒体采访。”卫生部新闻处如此答复。

  北京恶势力团伙主犯李雨生因故意杀人、抢劫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死刑。在法庭上,悲痛欲绝的被害人母亲哭着感谢法官,而李雨生则露出一丝微笑(8月3日《新京报》)。看到恶徒的罪行被法律严惩,法律正义得到伸张,使人长舒一口气;然而,罪犯却还在微笑,一旁受害者的母亲痛哭得昏倒;罪犯的微笑继续对受害者和整个社会进行着道德伤害,这种让人的愤怒无法释怀的场景表明,法律的裁决并非正义的全部。如果失去惟一儿子的母亲得不到凶手哪怕丝毫的忏悔和道歉,我们信崇的社会正义就没有完全实现;如果正义的审判触动不了罪犯的内心,那么正义依然是残缺的。罪犯还在微笑。我们可以谴责他毫无人性,然而我们更要反思,如何让罪犯知罪,并因为伤害他人而忏悔。

  一场并不算严重的铁路列车事故,将我们应急机制的不足充分地暴露出来。自2003年的SARS危机以后,政府迅速筹划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随后,按照同样模式,政府陆续将社会突发事件、自然灾难、重大生产事故等纳入到应急管理中。按照统一部署,各省纷纷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也于去年年底完成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有的省份还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但是,K127次旅客列车追尾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过程显示,我们的应急管理体制还有待完善,作为一项整体工作,其中的具体环节存在漏洞。

  据报道,某省3年中有54名厅局级、1325名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到欧美发达国家接受为期3个月以上的培训,另外还有1090名官员在新加坡进行了培训。与此相呼应的是,媒体曾透露,在威尼斯水城、好莱坞电影城、巴黎购物城等地,常有各式中国团队相互碰面问好,而他们大都是公费出国“学习”、“考察”、“取经”的。这或许是许多地方领导干部热衷于出国学习、培训的一个生动写照。与出国培训热类似,国内各地之间的“学习”、“考察”、“取经”也是“方兴未艾”。比如,东部沿海某一县级市,每年组团到外地考察不下于60批,先后有近千人次,“取经”的内容涵盖文明城市创建、农村综合治理、旧城改造、计划生育、暖棚蔬菜生产等,真可谓无所不及。

  前一段时间,一名居住在深圳罗湖布心社区的女孩在网上发了个帖子,表达了想为离异15年的妈妈找个老伴的心声,引来跟帖一片,到目前为止,点击率已超过了5000次。这使笔者想起了另一则与此相映成趣的新闻:在深圳莲花山公园一角,近两个月来也出现了一道别样的风景,近百老人亲自出马组成父母征婚团,定期在此聚会,为孩子的终身大事牵线搭桥。无论是女儿为母亲寻觅黄昏恋,还是父母自任月老为孩子征婚,其间流淌着的人间温情都令人感动。我们追求和谐社会,而家庭的和谐正是这一切的开始。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永远是每个人安顿灵魂的所在,任何向这个所在靠近的努力都应当得到充分尊重。

  “老故事”可否保护“老房子”?能!上海市四川北路街道通过开展“征集老故事、保护老房子”活动,使不少居民得知自家住的老房子的精彩往事后,明白了老房子的价值,自豪感也油然而生,有效调动了保护历史建筑的民间力量。一座城市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开始用它的布局结构和建筑风貌忠实地记录着历史发展的政治、经济、军事和人文特色。历尽沧桑的名人故居,作为历史文化遗存中珍贵的人文资源,是城市的文脉和灵魂,是城市的历史教科书,不仅寄托了后人对逝者的思念,也启迪、激励着后人。正因如此,我国对名人故居,一直坚持着“重点保护、普遍改善”的方针,不断加大保护力度,再现其历史风貌。上海市四川北路就有数百幢年代久远的老建筑,包括石库门、新式里弄、花园里弄和公寓里弄等,其中不少是保护建筑。然而,这里的居民对此却知之甚少,一些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纷纷搭起违法建筑,对保护老建筑构成了威胁。

  继上海某银行在国内银行业中首次开通“四方钱”(谐音为私房钱)账户之后,广州、深圳等沿海城市均开通此银行储蓄业务,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据该银行总行有关人士介绍,“私房钱账户”是一种个人隐私存款账户,此业务的开展旨在提高部分客户的存款安全度。除了司法机关有特别调查要求的情况以外,只有持卡人才有权查看和动用该账户的资金。(《今日安报》8月3日)从前一阶段广东某地银行专为公务人员设立窗口,到如今正呈现出扩大化趋势的“私房钱账户”,虽然银行揽储的招数千变万化,但最根本的目的却在于,在银行间竞争愈发激烈的市场环境下,通过某种政策上的优惠,吸引更多的储户,以完成银行揽储的指标。但若细究“私房钱账户”的本质,其实不过是换汤不换药,换个名目增加储蓄额而已。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就餐安全,把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分,按总分分为A、B、C、D的不同等级予以管理。如被评为D级,卫生监督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进。到期不改进的将予以相应的处罚,并不予换发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还被要求公开悬挂等级招牌,公示消费者。从这则新闻中,我们看到了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对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重视,也看到了对行政执法的创新精神。不过,笔者对这项政策的前景却有些忧虑。

  据报道,7月26日晚上,河南洛阳偃师市政法委副书记张庆华酒后到一娱乐城消费,他提出要异性服务的要求遭到拒绝后,竟然叫来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对娱乐城进行打砸,致使多名人员受伤。身为政法委副书记,张庆华平时坐在台上,恐怕没少大谈类似“政法部门要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责,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话,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看到,偏偏就有这样一些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不但没有给构建和谐社会增添砖瓦,反而成为失去群众信任、放弃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责的“抹黑型干部”。要求安排异性服务没有得到满足,就当场把茶几砸坏,接着就升级成十多个手持特制砍刀、木棍、钢管等器械的男子冲进来见人就砍。如此场景让我们看到,身为政法委副书记,他的“重拳出击”不是打在黑恶势力上,不是保护公民,其破坏性和黑社会相比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苏州大学日前已率先出台新的学生管理规定,其中首次明确提出“已婚女学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学”。有关专家指出,这表明大学生在校结婚在政策可行性上已迈出实质性步伐(8月3日《扬子晚报》)。这确实称得上是实质性的步伐,但这种权利在笔者看来更多是书面文章,而非具有可操作性的意义。因为读书期间生小孩和在工作期间生小孩完全是两回事。工作时生小孩基本上是什么都不耽误,还有各种各样的保险来保证你的权益。而读书是有连续性的,而且需要投入相当大的精力。而且孩子的户口、生育保险等都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旦休学生小孩后,复学的可能性到底还能有多少呢?

  8月3日有三则有关官员的新闻引人关注。一是《东方今报》报道,河南商丘市委书记刘满仓工作途中搭救落水儿童;二是《河南商报》报道,河南偃师市政法委副书记要“小姐”遭拒愤而打砸娱乐城;三是《安徽市场报》报道,安徽宿州市一名镇党委书记查看洪水灾情时被大水冲走,至今下落不明。三个官员,不同的“新闻事迹”,同一天出现,确属凑巧。但看后却不禁让人发出这样的疑问:同是做官的,差距咋就恁大呢?

  青年报:如此物业管理?自家“不许拍照”?

  不许拍照!家住广州市番禺某小区的业主爱玛准备在自己居住的小区花园里拍照,却被保安制止。面对质疑,保安道:“这是我们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心怀不平的爱玛还是把这一遭遇“捅”上了小区的网上论坛。没多久,网上立即出现了60多条回帖。在这些回帖当中,该小区不少业主也讲述了自己在小区拍照同样被保安制止的遭遇。(8月3日《南方都市报》)既不是什么禁区,也不是什么要地,物业管理公司凭什么不让业主在自己居住的地方照相?原来,这家物业公司之所以规定“不许拍照”,是为了防止其他小区有人来偷拍小区的楼盘资料。在笔者看来,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因为小区是业主的公共活动空间,是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而物业管理公司只是业主请来代表业主管理小区的,并没有权力要求业主在属于自己的场所内不拍照。这是对业主正当权益的侵害。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