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最高检察院追授郑爱民“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6:58 人民网

  人民网河源8月4日电记者潘小平报道:记者今天从广东河源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表彰郑爱民同志的先进事迹,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日发文追授郑爱民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号召全国检察干警向郑爱民同志学习。

  郑爱民原是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今年4月4日中午下班途中勇追飞车抢夺歹徒壮烈牺牲(详见人民网4月11日《共产党员面对抢劫歹徒临危不惧——广东连平女检察

官抓歹徒光荣献身》、20日《刻在人们心中的丰碑——追记广东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郑爱民》图文报道和人民日报华南新闻4月22日第一版通讯《群众心里惦记她》)。

  8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号召全国检察干警向郑爱民学习。学习她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崇高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兢兢业业干工作,任劳任怨作奉献;学习她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自觉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努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学习她无私无畏、不怕牺牲的精神境界,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把向郑爱民同志学习的活动与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公正执法,为民办案,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