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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成长高速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7:23 青年时讯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消息,按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时间表,中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降税计划将正式启动,中国将和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和泰国等东盟六国相互实施自贸区协定税率。

  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计划共涉及7000种商品,按照《货物贸易协议》的规定,今年我国实际下调税率的商品共3408种,包括2004年1月1日已开始实施优惠税率的“早

期收获”产品。其中,对东盟六国统一适用协定税率的产品共2810种,对六国分别适用协定税率的产品共561种,此外还包括37种实行从量税和复合税的产品。其他商品仍暂按最惠国税率执行。

  有分析人士认为,中国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成长高速路。

  7000种降税商品自由贸易一大步

  此次依据既有协定执行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行动是2010最终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一个重要步骤。作为目前世界上最活跃的经济发展地区之一,中国和东盟在拥有高速的经济增长率同时,在很多领域具有极强的互补性。

  去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超过1000亿美元,是2000年的两倍。东盟目前已成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中国也已成为东盟的第五大贸易伙伴。2004年,流入中国和东盟地区的外资达到840亿美元,其中进入中国的外资达600亿美元,这为中国和东盟巩固和发展经贸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各种优势奠定了坚实基础。

  提前实行降税措施的“早期收获”产品,已经使自由贸易区内普通百姓享受到了切实的好处。根据商业部提供的资料显示,东盟国家与中国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均实现了大幅度的增长,今年1~6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最高涨幅达到了近60%%。在国内市场,“洋水果”的批发价格大幅“跳水”,与年初比,平均降幅超过了30%%。其中泰国芒果每公斤不到30元,山竹每公斤不到10元,越南火龙果每公斤不到10元。

  7月20日起降税产品涉及更广,其中既有从东盟进口的电子产品、原油、液化石油气、木浆、棕榈油,也有出口的计算机零部件、复印机零件、液晶显示模块、纺织服装、成品油等产品。5年内它们中的大部分产品关税将降至零。可以预见,中国东盟双边贸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自由贸易区前景光明机会显现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一个拥有17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2万亿美元、贸易总额为1.2万亿美元大市场,这样的历史性开局不能不让人兴奋。

  东盟问题专家许宁宁教授认为,“自贸区是优于WTO的贸易协定,这样中国和东盟可以相互享受到更优惠的贸易条件。对于东盟来说,这意味着13亿人口的中国大市场向其敞开了大门;对于中国来说,不仅将面对一个更加开放的东盟统一市场,而且可以更优惠地从东盟国家获取自己需要的木材、石油、天然气、橡胶和棕榈油等资源。”

  有观点指出,东盟国家整体经济实力有限,居民购买潜力并不是很大。但是应当看到,东盟地区目前的经济增长率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引人瞩目的。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入发展快车道后这种增长将受惠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带动而进一步提速。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东盟中的新加坡和文莱两国人口不多,但经济发展较快,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0000美元,市场潜力很大。特别是新加坡,年均进口额都在1000亿美元以上,降税后的中国产品在其市场上将更具竞争力。经济上相对落后的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印尼在金融危机过后,国民经济逐渐步入正轨,国民收入持续提高,消费水平逐步恢复,进口不断增加。即便是老挝、柬埔寨和缅甸这样的国家,在充分享受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快速发展带来的全面经济增长之后,其国民的消费能力也将逐步提高。

  吃透规则中国企业应积极参与

  中国与东盟贸易的互补性,为中国企业在进一步开放的东盟市场提供了绝佳的机会。中国的轻工、纺织、家电、农用机械产品的优势将进一步扩大。即便是摩托车、彩电等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也有机会借降税的东风,既可以设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又可以提高出口份额。

  不过,目前中国企业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规则的不甚了解,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中国企业在东盟市场上的进一步发展。以原产地证书为例,由于对政策的不了解,目前仍有相当多的企业还不知道得凭原产地证书提高出口竞争力。统计数据表明,2004年我国企业出口东盟货物总金额中,仅有17.9%%申领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主要集中于广西、云南、山东、浙江等蔬菜水果主产区。

  中国出口至东盟的产品,须提供中国官方颁发的原产地证书方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这是享受关税优惠的必备条件。自7月20日起的大规模降税中包含了农业领域和工业制造业中的纺织、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的数千种产品。但是来自海关等部门的消息显示,由于国内不少企业对政策知之甚少,导致很多可以享受优惠关税的产品因没有申请原产地证书而无法享受优惠。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规定的宣传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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