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颁布实施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17:33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驻广州记者韩希):广东省人民政府4日下午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日前经过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这个《管理办法》七章共三十一条,其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规定了集体建设用地的条件,规定了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范围,明确了集 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办理的程序。特别是对于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2/3以上成员的同意,保障了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而且所有收入50%以上应当存入银行,专门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安排,不得挪作他用。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炳南在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两种产权、两个市场”的状况不利于广东省统一、规范土地市场的建立,该《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作用,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同地、同权、同价”,有利于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有利于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体系。 负责这项工作的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专门编辑了有关“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知识问答”,希望让更多的人对这个新出台的《管理办法》有更多的了解。(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