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调整港口内贸收费标准 20英尺柜每箱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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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4日22:40 红网 |
红网『字体: 大 中 小』红网长沙8月4日讯(记者欣悦)今天,湖南省物价局对湖南境内长江干线港口和内河港口吞吐的集装箱进口和出口港务费进行了调整。 今后,对经由湖南省境内长江干线港口和内河港口吞吐的集装箱,按进口或出口分别征收一次货物港务费。装载货物的集装箱,20英尺的按每箱10元、40英尺的按每箱20元计征。空箱(含商品箱)按装载货物集装箱征收标准的三分之一计征(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在中途港口停靠装卸集装箱的船舶,其中途港口船舶港务费以船舶的净吨按湘价费[2002]44号文的征收标准减半计征。 湖南省物价局还明确,货物港物费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阿锋)(2005-5-2318:17:14)(2005-5-1322:08:55)(2005-4-9 21:38:34)(2005-4-219:18:23)(2005-3-511:57:04)(2005-2-24 9:08:03)(2005-2-229:24:01)(2004-12-2819:01:02)今年中国港口吞吐量世界第一 预计明年46亿吨 (2004-12-2613:33:01)(2004-12-2611: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