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政务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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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5:52 光明网-光明日报 |
广东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徐尚武四日公布,《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将于十月一日起实施。在此之前,上海、吉林、福建以及省内广州、深圳等地已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出台。条例中列举了二十三项原则上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机关设置、区域发展计划、收取行政费用、突发事件、国企改革事项等各个方面。政务公开的形式有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监督热线等十一种,公开的方式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