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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会救助纳入区县政府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6: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重庆8月4日电 记者崔佳报道:重庆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最近接到各区县打来的电话,比往常多了几倍。“都是向我们咨询如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该处副处长漆治建说,重庆市政府日前正式下发文件,首次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市)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各区县很重视。

  为了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特别是对农村缺乏自救能力的特困户实施有效

的救助,2003年底,重庆市实施了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目前全市已有45万农村群众凭“特困户救助证”享受政府的救助。此外,重庆还有6个区县(自治县、市)实施了农村“低保”工程,全市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也正在建立当中,“生活救助为主、相关专项救助为辅、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尽管如此,重庆市的社会救助工作仍然遇到了一些困难。漆治建告诉记者,一是有些区县认识不到位,口头上说“重视”,实际上缺乏力度,特别是当财政的“弹性收入”应付社会救助的“刚性支出”出现困难时,往往有“先发展,后救助”的错误认识;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范围从“管吃饭”延伸到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各个方面,而这些工作又涉及许多部门,由于缺乏健全统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各部门“各自为政”,容易造成重复或遗漏。比如,媒体报道某个地区特别贫困,大家就纷纷向该地区伸出援手,而其他“默默无闻”的地区往往被忽视,造成社会救助的效率不高,效果不佳。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探索社会救助的长效机制,今年1月,重庆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4月又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挂帅、19个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为督促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重庆市政府日前下发了《重庆市社会救助和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首次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考核内容一共包括5项,包括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将逐项分解落实,并制定出考核的评分办法。市政府及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将开展跟踪调查,年底统一进行目标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的将受到奖励,60分以下的将受到市政府通报批评。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05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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