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使用的废电池不需回收 卫生厅今日到热线纳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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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8:07 新桂网 |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郭燕群)继环保局上线纳谏后,今日,自治区卫生厅韦波副厅长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将接听政风行风热线,就医疗机构在医疗收费、医疗纠纷、依法行医等方面的问题与市民对话。 7月29日,自治区环保局上线接听群众热线,一位市民建议,应多设一些回收箱回收废旧电池。而据了解,目前我国电池已采用低汞或无汞材料取代高汞材料生产电池的换代技术 ,自治区环保局已发文件,明确不再鼓励集中回收低汞或无汞废电池,个人使用的废电池可由环卫工人处理,单位使用量大的可交垃圾中转站处理。南宁市市民李先生打来电话说,在五一路富宁立交桥附近,一到晚上,周围环境经常变得雾蒙蒙的,让人几乎看不清楚。附近有几个烟囱,不知道是不是烟囱排放了污染物。 经调查,环保部门发现烟囱属于南宁平板玻璃厂。该厂有两台投料量为300吨/日和500吨/日的燃重油熔窑,废气通过专设的烟道用引风机送到余热锅炉二次燃烧,最后分别通过60米和90米高的烟囱排放。生产中,正常燃烧所使用的应为180号重油为燃料,但由于近期180号重油紧缺,目前该厂是以280号或300号的重油为燃料,其含硫量约在1%左右,因此尾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较高,对该区域的空气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 目前厂方正努力和有关部门联系解决燃油问题。 作者:郭燕群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