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10大虚假违法广告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09:07 南方日报

  10大虚假违法广告曝光

  我国3成报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

  北京消息 昨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外发布了《二季度广告监测情况公告》,10大虚假违法广告被曝光。

  公告称,工商总局共检查报纸广告3497条次,发现严重违法广告1095条次,违法率为31.31%。共检查电视广告5267条次,发现严重违法447条次,严重违法率为8.49%。

  据介绍,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第一套节目,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广告发布量较大的报纸。

  工商总局广告司负责人称,检查结果显示,自今年全国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以来,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虚假违法广告蔓延势头得到初步控制。社会反映强烈、内容严重违法且表现形式低俗的广告大幅减少,报纸和电视广告总体违法率较第一季度有所下降,一些广告发布单位经过整改后变化明显。

  检查发现,违法广告的表现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药品广告中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如根除、根治、治愈等;二是医疗服务广告中宣传治愈或者保证治愈;三是食品广告宣传疗效以及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和形象。

  工商总局根据监测检查结果,对《南国都市报》、《每日新报》、《新晚报》、《燕赵都市报》等广告发布单位提出警示。

  新华社供稿

  十大虚假违法广告

  《每日新报》、《新晚报》6月8日发布的“百藓康”药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编造中央医学科学院等单位名称,多处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兰州晨报》6月8日发布“百花杜仲降压片”药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多处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南国都市报》6月9日发布“藏淋清”药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多处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燕赵都市报》6月8日、《每日新报》2005年6月8日发布“肤爽乐”药品广告,称“美国肤爽乐,鱼鳞病、皮癣、湿疹,一喷就好”,夸大产品功效,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齐鲁晚报》6月9日发布“六合通迈”药品广告,称“心脑同治首选”、“服用5-6疗程心脑血管病症得到全面、根本治疗”、“中医泰斗倡导只吃一种药”,并使用医学专家的名义做证明,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燕赵都市报》6月8日发布“北京前海医院股骨头坏死诊疗中心”医疗服务广告,属典型的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三湘都市报》6月9日发布“长沙民康医院”医疗服务广告,夸大功效,并多处违法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做证明,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新晚报》6月9日发布“哈尔滨市虹桥医院”医疗服务广告,夸大功效,并使用专家名义做证明,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南国早报》6月8日发布“炎黄益生液”食品广告,宣传对肿瘤的治疗作用,多处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法律规定。

  太原电视台(新闻频道)6月8日17时12分发布“联邦通窍鼻炎片”药品广告,大量使用医学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做证明,多处违反药品广告法律规定。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