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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有望突破“70年大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0: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住宅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为70年。“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物权法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

  据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改革开放,当时出让的一些土地使用期限较短,一些只有30年,很快就要到期。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居民都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使土地使用权期满的问题更加引人关注。物权法草案的规定表明,住房有望突破70年的“大限”。这无疑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给百姓吃下一颗“定心丸”。(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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