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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一罪犯越狱被加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09 宁夏日报

  华兴讯(记者 何然通讯员刘仲富)2003年11月21日,因犯有盗窃罪秦明被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3年12月,秦在石嘴山监狱平罗监区服刑改造。

  2005年7月12日凌晨,石嘴山监狱六监区40名罪犯在惠农区某某矿冶公司(六监区设在该公司)铁合金车间从事夜班外役劳动。当日凌晨1时30分许,罪犯秦明乘带工队长和其他犯人不注意,钻进劳动现场附近的配电室内,窃取一段闲置电缆线拴在窗户上,然后顺电缆

线滑到楼下逃离警戒区域,随后翻过厂区内围墙,又跑到外围墙前准备越狱,但被紧追其后的犯人组长陈某抓获。

  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以脱逃罪判处被告人秦明有期徒刑两年,与残刑2年7个月合并,总和刑期4年7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四个月。新闻来源:华兴时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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