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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新《信访条例》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1:23 法制日报

  一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本报评论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国务院于今年1月10日公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并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信访条例》施行3个多月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和积极努力下,信访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有力地促进了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但新《信访条例》在施行过程中,新情况和新问题还不断出现,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还不够平衡。因此,当前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新《信访条例》的力度,切实做到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人民利益。

  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加速,利益冲突加剧,致使全国信访数量持续上升,信访反映的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复杂、激烈,群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增势迅猛,甚至出现极少数人非法串联聚集、扰乱信访秩序的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因素。

  新《信访条例》针对新形势下的信访问题,坚持与时俱进,有的放矢,推出了一系列新制度、新举措。它以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人的权利,以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以强化政府责任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以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充分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反映了信访工作的实际和客观需要;彰显了权利、责任、法治、秩序的理念,让信访人的诉求能够在当地方便、合法地表达,让表达出的诉求能够依法、及时、就地解决,让堵塞渠道、玩忽职守、打击报复信访人的人员受到追究。实践充分证明,新《信访条例》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意义十分重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好评。

  新《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宣传贯彻新《信访条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但在新《信访条例》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地方宣传培训工作还不到位;有的单位责任还不落实;有些信访突出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决等。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应当继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新《信访条例》力度。一是继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努力化解矛盾。要落实法定责任,全面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属地和部门。二是继续加大抓源头治理的力度,防止和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教育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得以发展为名损害群众利益,制造不和谐因素,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避免因决策不当而产生新的信访问题。对不依法行政或工作不到位,造成信访问题产生的要追究责任。三是继续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用制度规范下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新《信访条例》相配套的制度,用制度促规范,用规范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四是继续加大工作指导的力度,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用责任到位保证落实到位,绝不允许推诿塞责,久拖不决;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推动“畅通、有序、务实、高效”信访工作新秩序的形成,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认真学习、宣传、落实新《信访条例》,及时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化解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矛盾,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的生存发展环境,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要求我们的各级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习惯于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行政权力并不断教育、引导公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也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向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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