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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市长”举报人不服判决写血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3:16 信息时报

  综合消息

  山东德州市中院近日终审裁定:下跪市长李信案举报人李玉春涉嫌窝藏罪案,驳回李玉春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5年的原判。因各种原因,李玉春的辩护律师靳学孔于7月23日才看到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判决书,李玉春在判决书上用鲜血写下“打击报复”四个大字。靳学孔说,李玉春目前被羁押在山东女子监狱服刑,已经决定申诉。

  李玉春从2003年起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部门实名举报原济宁市副市长李信贪污受贿,期间李玉春拍下了后来引起轰动的“副市长下跪照片”。去年6月,李玉春因涉嫌包庇涉嫌故意伤人的弟弟被警方逮捕。今年7月4日下午,原济宁市副市长李信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举报人血涂判决书

  辩护律师靳学孔说,他是在7月23日晚上才收到李玉春一案的终审判决书的,该份判决书是李玉春姐姐李玉芬从山东临沂邮寄过来的复印件,“尽管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让我吃惊不小,判决书上写着‘打击报复’四个大字”。

  据靳学孔称,7月17日晚,他曾接到李玉芬的电话称,李玉春的案子判决了。靳学孔对此颇感意外,他说:“7月15日,我打电话到德州市中院,询问李玉春上诉一案的进展,主办张法官还在审理中。我还问能不能开庭,张法官说还没决定是不是开庭。”

  法院未考虑立功表现

  这份于2005年7月12日作出的(2005)德中法刑一终字第17号刑事判决书审理终结结果认为,该案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一审相同,“原审法院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对于李玉春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一审判和二审判决书上只字未提。靳学孔说,如果法院采纳李玉春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情节,李玉春可能会判3年以下缓刑。

  记者通过渠道获得了判决书的复印件,判决书两页上分别用血写着大大的“打击”、“报复”字样。李玉芬说,7月20日早晨她在山东德州市看守所见到了妹妹李玉春,分别时李玉春把终审判决书交给了她,“我打开一看,是妹妹用血写的‘打击报复’四个字”。

  7月28日,靳学孔律师在山东女子监狱见到了李玉春,让李玉春在申诉书上签字。靳学孔说,如果不出意外,申诉书将在本月底以前递交德州中院,如果驳回我们就递交给山东省高院。《重庆晨报》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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