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芳:我没犯罪遭人陷害成了在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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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5:32 人民网 |
我没有犯罪,现已经撤销的网上《在逃人员信息登记》,当时纯粹是遭人陷害所致。
——李国芳
曾被海淀公安分局看押的“在逃通缉犯”,一年后,以公安机关“违法抓人”为由,将海淀分局及其所辖的某派出所告上法庭。4日,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华夏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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