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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傍名牌” 知名企业“背黑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6:00 新华网

  新华社杭州8月5日电(记者黄深钢)日前,浙江省宁波市一家仪表厂生产的单相电能表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没想到,另一家在杭州的全国知名仪表生产企业却为此付出惨重代价:由于企业名称中都有“华立”两个字,位于杭州的华立仪表集团股份公司现在不得不每天面对全国各地客户的质询和大量产品开始滞销的困境。

  知名企业“背黑锅”

  近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单相电能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7月31日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有两种抽查产品不合格,其中包括宁波市华立仪表厂生产的,商标为“JMZ”、批号2004、型号为220V/5(20)A—DDS552的单相电能表产品。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处副处长宋将向记者证实,“宁波市华立仪表厂是一家地处宁波奉化市、由三个人合伙组成的公司,与华立仪表集团是两家完全独立的法人单位,在商标、字号、资产、生产经营上均无任何关联关系。”而总部设在杭州市余杭区的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立)始建于1970年,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拳头产品“华立”牌电能表是中国名牌产品,“华立”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今年3月,华立仪表集团还成为行业内全国首家出口免检企业。

  华立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李以勤说,自抽查结果公布之后,杭州华立仪表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客户对“宁波市华立仪表厂”与“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系提出质疑,同时而来的就是大量产品开始滞销,“公司损失无法计算”。

  名牌面临大量“克隆”

  李以勤透露,就他们所知,全国以“华立”为字号而同样生产仪器仪表的企业,竟然达到20多家,而个别厂家生产的劣质产品带来的后果,曾多次对一直经营优秀的杭州华立造成不良影响。

  杭州华立仪表公司一些中层管理者认为,别的企业不论是在企业名称还是产品商标上,只要出现“华立”的字样,都应该算是“侵权”,他们认为,工商部门应认定“宁波市华立仪表厂”对杭州华立仪表公司“侵权成立”,工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然而,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处副处长宋将明确告诉记者,目前工商部门还无法仅凭相同的“华立”两字,认定宁波市华立仪表厂存在侵权行为,对于这家生产出不合格电能表的宁波企业的相关产品也不能给予查没。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处长阚江洲表示,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加强质量跟踪。

  “傍名牌”盛行背后的法律窘境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管理处副处长朱理国认为,杭州华立面临的难题,“体现了商标和企业字号的冲突问题日益突出。”朱理国表示,商标与企业字号是不同的概念,商标标示该产品的来源,便于用户识别,而企业字号是一个企业的名称,针对的是不同企业的区别。商标与企业名称的使用都有规范要求。

  他说,有些企业出于“傍名牌”心理,钻法律的空子,在登记的时候把别人的著名商标用作本企业的字号进行登记,故意制造混淆;还有的企业甚至在产品包装物上刻意突出企业字号,而把注册商标放置到不引人注意的区域,引起消费者误购误认。

  宋将还表示,目前我国在企业名称登记上采取属地管理制度,这就造成了同是“华立仪表”,全国不同地区同时合法存在20多个,在浙江一省之内也有两个企业的状况。

  朱理国说,为了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已专门下达了意见。但由于商标法律与企业登记法律是不同的法律体系,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复杂问题还需法律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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