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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后事故高发 摩托肇事居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6: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黄国华

  通讯员郑福祥

  本报讯今年上半年,漳州市辖区内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不含高速公路)1101起,死亡240人,受伤1252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293万多元。相当于一架波音727客机坠毁后全

机人员的死亡数!昨日,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统计数字。

  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分析,夜间18时至22时是事故高发时段;摩托车肇事率位居各类车型首位;不按规定让行引发大量交通事故;侧面相撞和正面相撞造成大量事故受害者死亡。

  统计数字还表明,每天18时至22时为事故高发时段。今年上半年以来,该时间段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共316起,占总起数的28.7%,造成71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29.6%。

  夜间道路交通流量相对较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干扰也较少,驾车人往往容易出现高速行车,但这是十分危险的。特别是高速行车时,跟前车距离太近或超车,往往因为突发情况造成追尾或翻车。再加上夜间视线不良,路右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动态情况难以判断,因而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漳州交警提醒驾车者,夜间开车要注意控制好车速,正确使用灯光,适当增加跟车距离,尽量避免超车,同时要集中精力,不要疲劳驾驶,准确判断路况,注意右侧非机动车和行人,避免发生碰撞。

  从肇事车型上看,摩托车的肇事率位居各类车型之首,占事故总起数的43.5%。长泰、诏安、漳浦三个县摩托车肇事总数平均占事故总起数的53.5%,高出全市平均数的10%。

  从引发事故的原因上分析,不按规定让行、违章转弯、违章占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因不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交通事故165起,造成23人死亡。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主要呈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尾随相撞、对向刮擦、碾压、翻车等状态。上半年,全市共发生629起正面相撞和侧面相撞事故,造成148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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