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家里常备药过期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6:37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感冒药、止痛药等家庭常备药过期了怎么办?泉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朋友:家中如有过期药品,可丢弃在不可回收垃圾筒,或交由药监部门集中销毁。

  因为担心简单、随意抛弃过期药品对环保有影响,昨日,家住泉州市区泉秀路豪盛花苑的市民陈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询问,该如何处理它们,泉州有没有专门的回收单位。

  据泉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的黄刚毅主任介绍,药品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不少药品的储藏保管条件比较严格,例如有的要求恒温、有的要求避光、有的要求防潮等,如果没有按标准储藏,往往会导致药品直接、间接地变味、串味,甚至导致药品有效成分发生变化。

  针对居民家庭药箱中不断出现过期失效药品的情况,浙江等地的一些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曾经开展过对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的活动,但泉州目前并没有出现类似情况。

  另外,因为不能保证企业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后是否完全销毁,外省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零售药店将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当作合格药品再出售给顾客的现象,因此泉州市药监部门坚决不允许药品零售企业私自回收过期药品。

  泉州市药监部门提醒市民,为了您用药的安全、有效,应慎用家中的剩余药品,同时坚决不用过期药品。另外,如果发现有药品零售企业或者小贩私自回收过期药品,可以向药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5-22169905。

  N本报记者 郭秀萍/实习生/黄福泉/肖丽娜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