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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区医疗服务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18:5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陈红梅、容安才)北京市医保中心4日与复兴医院、德外医院签订协议,确定两家医院下属的汽南、木樨地、黄寺等3家西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全市社区医疗服务改革试点,并启动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方式重要改革的开始。

  北京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项试点的正式启动,将引导参保患者“大病进医

院,小病进社区”,就近治疗、报销药费,减少医疗费用。

  此次改革试点,主要针对在这3家社区卫生站就医的高血压、糖尿病两类慢性病参保患者。他们本着自愿的原则与社区卫生站签署协议后,可以享受到优惠的医疗服务。

  在这3家试点社区卫生站,目前有两大类、20多种药物。由于试点取消医院级别限制,因此,患者在社区卫生站就能拿到这些药物。按照现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这两大类药物分别是胰岛素及其他影响血糖药、抗高血压病药(不包括盐酸乌拉地尔注射剂)。

  今年10月1日以后,随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的执行,参加试点的签约患者今后用药不必受医院级别限制,所需药物将扩大到5大类、30多种。

  此次改革试点取消了高血压、糖尿病签约患者个人负担的一部分费用。按照现行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分为甲、乙、丙三类,一般患者要个人承担乙类药物的10%,余下部分才能按比例报销。这次参加试点的签约患者,对于取消医院级别限制的那两大类、20多种药物,可以不必再承担这10%的个人负担费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十一”以后,这一范围同样扩大到5大类、30多种药物。

  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报销医疗费,可以到原单位或是街道社保所。参加此次改革试点的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可以报销医疗费。

  这次试点规定,签约的企业退休人员所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无论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还是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都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并完成报销手续。其报销的医疗费将通过北京银行直接注入患者医疗保险专用存折,并由北京银行邮寄报销支付明细和拒付明细单。

  这样,过去跑单位要两三个月才能报销回来的医疗费,现在20个工作日就能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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