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货车行唐遭"非常待遇"》追踪:"漏费个案听证会"在行唐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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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1:56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尹书月)备受关注的行唐县养路费稽征站查缴养路费听证会一案,昨日上午在行唐县交通局进行,省交通厅、石家庄市交通局有关人士及社会各界近百人参加了此次“漏费个案听证会”,相关各方普遍认为,此次听证会对促进依法行政及当事人维权意义重大。 昨日上午,在听证会上,货车司机赵玉山一方及行唐县养路费稽征站有关执法人员 ,围绕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出示了证件以及大货车是否存在漏缴养路费等问题各自主张举证,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质证。听证会上,因对稽征站执法人员的陈述不满,货车司机赵玉山手握话筒,数次大声疾呼:“要凭良心说话1听证会最令人关注的焦点问题是“车牌照冀AC7481的大货车是否漏费(指漏缴养路费———记者注)”。行唐县养路费稽征站称,大货车核载27吨,实际是按20吨买的养路费,属“漏费”,按规定应予补缴并罚款近3万元。而货车司机赵玉山一方认为,车牌照冀AC7481的大货车是按照车籍地井陉县养路费稽征部门的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养路费,而且有养路费缴讫证,征收标准调整后,应由行唐、井陉两县养路费稽征部门协调解决,不应对当事人处罚,况且大货车的“车主”是井陉县某运输公司,行唐县稽征站即使处罚,处罚对象也应该是井陉县某运输公司,而不应该针对货车司机赵玉山个人进行。 省交通厅相关人士在听证会上指出,举办此次听证会是对“漏费个案”进一步调查取证的过程,目的是依法保障当事人(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保障国家有关养路费征稽规章的进一步落实,“此次听证会意义重大”。 听证会进行两个多小时,于昨日中午时分结束,主持人宣布“该案需进一步调查”。尽管如此,相关各方及群众均认为,此次听证会对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有好处,同时,对提高当事人依法维权意识也很有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