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在校学生:怀孕休学是个人选择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4:47 中国青年报

  就苏州大学规定已婚女大学生因生育需要可休学一事,笔者今天采访了一些高校学生。“那是一段悲伤的往事,一想起就会哭。”南京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小嫒(化名)低着头说。去年的一次意外怀孕,带给她无限痛苦,甚至想自杀。

  知道自己怀孕后,小嫒的第一感觉是很害怕。她很怕让学校和家长知道,因为那样“后果会相当严重”,只有几个宿舍好友知道。“在那个处境下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只有打

胎。”“做手术的时候,我疼死了。而且医生说,流产会影响以后怀孕。我现在真的是好后悔啊!”手术后,身体虚弱的小嫒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跟学校请了病假。那段时间,精神的折磨使她很憔悴,走在路上惟恐被人发现她的秘密。“没有人关心,没有人可以说话,我都快要疯了!”

  对于目前苏州大学的新规,小嫒说:“我觉得,学校应该将选择的权利留给学生。”

  “休学生子在国外很普遍,跟因病休学一样,这很正常,没什么特别的。其实这并不复杂,因怀孕生子推迟学业是当事人自己的选择,学校不应该干涉。”一名北大在读女博士生这样说。“既然在校学生可以结婚,那就应该享有怀孕生子的权利,享有相应的休学的权利也理所当然。”中国传媒大学一名姓黄的硕士生认为,因为怀孕就被迫退学是很荒唐的事情。“没有人有权利决定一个小生命的结束,以违反校规的名义,强行让学生流产是不人道的。”她说,学生有权利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既然学校允许一部分修够学分的同学提前毕业,那也应当允许学生按照自己的需要,适当推迟自己完成学业的时间。

  但也有学生认为,让在校学生休学生子是不现实的,学校应该加强管理。“如果大家都去生孩子,学校的秩序怎么来维护?人总是面临选择的,学业和家庭两者之间如果不能协调,就必定只能选择一个对自己来说更重要的。”中国传媒大学一名姓梁的硕士生这样说。

  对此,北大研究生二年级一名姓刘的学生的态度是:“我个人认为在校结婚生子不太现实,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来承担这个责任,但这是个人选择问题,而不应用制度来干涉。”

  中山大学大四一名同学认为,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了,可以处理好学习和婚姻的矛盾,应该让学生自己作出选择。

  本报北京8月5日电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