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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欲成立“学生申诉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6:3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裴爱华)对于不合理的处分或处分太重,大学生们要不要拿起法律武器状告学校?常州60%接受随机调查的学生表示赞同。

  近几年,由于学校侵犯学生权利而导致学生告学校、家长告学校的新闻时时出现在各家媒体上。记者在google搜索“学生告学校”就有近700条新闻,学生告学校频频发生促成新的规定形成。

  2005年3月,教育部正式颁布了新修订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从9月1日开始,新《规定》将正式实施。新《规定》的修订以“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为原则。新《规定》能否为学生筑起一道“防护墙”,新《规定》会否让本已不太平静的“象牙塔”再掀波澜?日前,记者就此展开采访。

  “每一个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应该有申诉权,大学生也不例外。”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机电学院江孝媛同学说,大学生可以不通过监护人而直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成为独立的法律个体,而不能因为大学生没有经济能力而成为社会的“另类”。对于不合理的处分或处分太重,大学生们都有权要求驳回。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30位大学生中,与江孝媛同学持相似观点的占到60%以上,另有30%左右的学生表示,不赞成学生状告学校,他们认为,作为学生理应服从学校的管理,“没有规矩哪成方圆”。

  就即将实施的新《规定》,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赵发荣书记表示:“我们非常欢迎新《规定》的出台,它体现了高等教育‘以学生为本’的原则。”赵书记说,学院当前正修改新的学生管理规定,由学生工作部门和教学工作部门进行研究,同时还邀请了学生干部参加会议,估计在本月底出台。

  赵书记告诉记者,为结合新《规定》的实施,学校准备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进行听证,当然依旧会邀请学生参与其中。

  记者从常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了解到,常州各大高校将在秋季开学时颁布新的《学生管理规定》。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06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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