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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新方案不鼓励医院创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8:26 重庆时报

  8月3日,卫生部官方网站全文公开了卫生部部长高强关于医疗改革思路的最新报告,该报告提出了今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并表示方案“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有关人士表示,新方案有待国务院批准,今年年底前有望启动,批准实施后该方案不会大面积铺开,将在不同区域的部分城市展开试点。将在2~3个中等城市谨慎试行;保留的公立医院实行超收上交。

  公立医院不鼓励创收

  高强在该报告中明确表示,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今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制定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对保留的公立机构,一是数量、规模要适应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能“卖光”、“改净”;二是运行机制要体现公益性质,政府要控制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不鼓励创收。三是支出要由政府科学核定,给予保障,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的经济机制。

  对于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在2~3个中等城市试行

  记者前天下午从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有关负责人处获悉:今年下半年出台的医改新方案,将只在国内2~3个中等城市谨慎试行,对确定保留的公立医院建立严格的决策、监督和执行机构,强化管理效率。至于按区域规划可向社会资金放开的公立医院,国家也将制定规范的操作程序,设定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宗欣

  医改基本思路

  一、数量、规模要适应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需求,不能“卖光”、“改净”

  二、运行机制要体现公益性质,政府要控制公立医院

  的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不鼓励创收

  三、支出要由政府科学核定,给予保障,实行“核定收

  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的经济机制

  四、对于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

  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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