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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手援助“零就业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8:37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刘洪霞通讯员徐磊曹景俊)按照再就业“扬帆行动”的统一部署,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等七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中今年内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从明年起,对每个新增“零就业家庭”在其申请登记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稳定就业。

  “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无1人就业,或虽有1人就业,但就业不稳定且家庭人

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家庭。“零就业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

  凡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请“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各区县劳动保障、民政和工会等部门实行挂钩帮扶责任制,通过开展政策、服务、培训、岗位“四直通”活动,提供全过程就业服务。一是向“零就业家庭”成员宣讲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落实扶持政策,实现政策直通;二是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不限次数的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实现服务直通;三是对有培训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培训信息,帮助落实一次免费培训,实现培训直通;四是针对“零就业家庭”特点,提供岗位信息,确保他们不挑不拣1个月内上岗,实现岗位直通。

  对有1人稳定就业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零就业家庭”,不再享受有关再就业扶持政策:家庭成员经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3次以上就业机会,由于本人原因不应聘的;家庭成员中已有1人(含1人)以上稳定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连续2个月无法与“零就业家庭”取得联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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