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城区今起专卖“无公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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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8:37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记者许莲通讯员李玉成)记者昨日获悉,张店区政府办日前印发了《张店区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张店城区经销的蔬菜、水果产品必须保证质量安全。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市果蔬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程,标志着全市果蔬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正式启动。根据办法,张店城区经销的蔬菜、水果产品必须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即必须是经过认证的绿色无公害果蔬产品和经检测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方可进入张店城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城市农贸市场、蔬菜 经营连锁店、专卖店等进行市场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