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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新方案可能年底启动将 在2至3个中等城市试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30 荆楚网-楚天金报

  保留的公立医院实行超收上交

  [方案提要]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1.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2.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3.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

  4.改革“以药补医”的机制,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完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由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的报告披露“我国医改工作基本不成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医疗体制改革新方案,再次成为媒体追问的焦点。

  8月3日,卫生部官方网站全文公开了卫生部部长高强关于医疗改革思路的最新报告,高强在报告中明确表示:目前,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今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由政府制订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对保留的公立机构,一是数量、规模要适应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不能“卖光”、“改净”;二是运行机制要体现公益性质,政府要控制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和收入规模,不鼓励创收。支出要由政府科学核定,给予保障,实行“核定收支,收支挂钩,超收上交,差额补助”的经济机制。对于其余的公立医院,可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改制改造成社会非营利或营利性医疗机构。

  此前,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曾表示,新方案有待国务院批准,今年年底前有望启动,批准实施后该方案不会大面积铺开,将在不同区域的部分城市展开试点。据悉:今年下半年出台的医改新方案,将只在国内2-3个中等城市谨慎试行,对确定保留的公立医院建立严格的决策、监督和执行机构,强化管理效率。至于按区域规划可向社会资金放开的公立医院,国家也将制定规范的操作程序,设定投资者的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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