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游泳馆卫生监督 17家因水质问题被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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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09:56 东方早报 | |||||||||
没有取得许可证就擅自对外开放、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泳客体检存在漏洞等,成了申城游泳场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截至目前,在以“加强游泳场馆卫生监督,保障泳客健康”为主题的“卫监三号行动”中,有17户游泳场所被立案处罚。 据介绍,此次行动,市卫监所先后出动卫生监督员1150人次,对本市360家游泳场所
“本市游泳场所存在的问题之一是部分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市卫监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上海部分新开放的游泳池池水中余氯控制不稳定,因而出现池水余氯浓度过高。此外,夜场往往泳客较多,制水人员又未及时加氯,导致余氯偏低。卫监人员向记者举例说,如闵行区卫生监督所在最近一次夜间监督检查中突查12家游泳场所,余氯浓度只有2家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同时,部分游泳场所由于泳客较多、新水补充不足导致池水尿素含量超标;个别游泳场所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如普陀区上海春天俱乐部游泳池大肠菌群超标10余倍,闸北区三泉家园小区游泳池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此外,个别游泳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对外开放,如长宁区虹桥河滨花园游泳池等。还有个别游泳池分别存在卫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消毒和水质监测记录不完整等问题。 作者:早报记者 李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