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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女孩遭“丈夫”强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6日12:22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武永明)8月4日上午,一名天水来兰打工的17岁女孩小娟报警称,8月3日凌晨她在西固区山丹街的租住房内遭“歹徒”强暴!

  后经警方调查,施暴男子竟是与其有事实婚姻的“丈夫”。

  据了解,办案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发现,小娟反映的情况与调查结果存在
很大分歧。

  最后,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小娟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施暴”男子是与她相恋2年的“丈夫”,两人虽未办理结婚证,但双方家人都承认这门亲事。

  至于为何要报警称遭到歹徒强暴,小娟说,她与“丈夫”关系不太好,只好从农村老家躲到兰州打工,没想到,“丈夫”得知她在兰州打工的消息后,竟赶来要强行带她回家,遭到拒绝后竟对她“施暴”。目前,警方仍在调查此事。(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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