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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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3:23 成都日报 |
(记者张婷婷)为杜绝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工资、养老金等财政资金,我省日前启动了财政供养(救助)人员清理工作。据悉,此次清理分为自查、整改和总结检查三个阶段。9月30日前为自查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12月1日至12月31日,省清理办公室将对清理工作进行抽查。为了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清理的问题和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在对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清理时,主要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等9种情况;对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清理的主要对象,包括假冒他人骗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金等5类人员;对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进行清理的主要对象是不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而领取民政抚恤补助金等3类人员。虚报以上人员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养老金、民政抚恤补助金、救济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财政性资金的单位也属清理对象。(来源:成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