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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政策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09:10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8月6日讯(通讯员喻建中)为加快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充分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省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通知》。

  根据《通知》精神,我省争取用3至5年时间,实现全省各县(市、区)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都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绝大多数乡(镇)建立一批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相连、

能带领农民走向市场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基本形成地域和行业全面覆盖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体系。《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组织领导;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分别制定本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扶助措施,并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要在项目开发等方面支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办理注册登记和有关手续创造条件;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及其所属经济实体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绿色食品开发、科技推广、基地建设等,除享受社会团体的有关政策待遇外,还应享受非公有制经济、农技推广机构的同等政策待遇;各地要切实减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负担,涉及行政性和服务性缴费,要尽量减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各地要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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