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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对对碰(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0: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观点对对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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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导游姚小姐被飞车歹徒抢去了32张火车卧铺票,及时挂失后,明明有证据证明自己是这些车票的持有者,车站还是坚持要她重新花1.4万元购票上车。铁路方面则称是照章办事。而有律师认为,一个铺位卖两份价钱已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弹

  丢票有凭据何须重新购票?

  挂失了火车票,有证据能证明车票的所有权也要重新购票,姚小姐当了一次冤大头。“丢失火车票应该重新购买,找到原票,再在到站出站前要求退还票款。”按章办事本来无可厚非,但这里的“章”就显得有点刁难人了,对于姚小姐来说,最要命的偏偏就是这原票。

  银行并不会因为存折找不到而拒绝支付挂失的银行存款,因为客户能够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钱是他的;但到铁路部门这里,即使可以提供车票所有权的证明,也只能当冤大头。情形相同,结果迥异,就不能不让人困惑了。

  铁路运输是这几年颇为敏感的话题,春节涨价,黄牛党猖獗,售后服务不完善。究其原因,笔者以为,这是缺乏有勇之士敢于“斗”的结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其实,姚小姐可以《民法通则》为依据和铁路部门打一场公益官司,在媒体的监督下,督促其尽快制定出一部完整且切实可行的服务细则来。只有这样,旅客与铁路部门才能真正双赢。(李以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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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站照章办事合理合法

  无规矩则不成方圆。铁道部既然已经规定了“旅客丢失车票应另行购票”,那么我们就应该严格执行,照章办事。

  首先,火车站的处理是合理的。要求“通融”的理由多种多样,但结果只能有一种,就是照章办事。如果火车站这次允许导游姚小姐不用重新购票,进行所谓的“通融”。那么,这样的处理必然对许多其他同样或相似情况的旅客造成影响。其他旅客也可以用各种各样相似的理由要求进行“通融”。如此一来,规则不成规则,形同虚设。我们难保其中不会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种“通融”来钻空子,进行违纪违法行为。

  其次,火车站的处理是合法的。铁道部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其颁布的法规是法律组成的一部分。火车站照章办事是依法行政的表现。尽管有些律师认为铁道部这一规定的合理性值得商酌,但我们不能因此而要求火车站进行违法的“通融”。(陶泽邦)(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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