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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步行街不受整改影响(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1:33 信息时报
两大步行街不受整改影响(组图)
  北京路步行街大多数商铺有“住改商”许可证,因此不会受到整改的影响。时报记者 陆明杰 摄

  时报记者 成小珍 实习生 梁裕振 通讯员 李伟聪

  广州市高第街、淘金路等著名的商业街也列入“住改商”整改名单,引起人们对其他一些“老字号”商业街命运的关注。记者昨日采访上下九、北京路了解到,因经商历史悠久,两街临街建筑的首层绝大多数申建时就按商业用途报批。而“住改商”在两街只占很少部分,属按规定改变用途,无证无照现象极少。目前各商铺正常营业,未受整改影响。
两大步行街不受整改影响(组图)
商业街面临整改,一些不合条件的商户纷纷打折处理商品。时报记者 巢晓 摄

  北京路

  九成商铺有“住改商”等证

  越秀区商业局暂未就北京路整改发表意见

  北京路

  是历史上最繁华的商业集散地,1997年2月8日,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北京路步行街(中山五路至惠福东路)正式开通。北京路步行街全长440米,沿街商铺138户。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和上下九不同的是,该街汇集了广州百货大厦、新大新公司等大百货商店。此外,临街的一楼全部用商业用途,以经营个体服装、百货、鞋类、餐饮、珠宝为主,也有不少专卖店。

  经观察,该街近九成商铺既有“住改商”许可证,也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因此都是正常营业,没受影响。既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批准,也没有营业执照的商铺极少,仅几个近一两年利用楼梯间、通道口设立的小商铺,而这些商铺是临时性的,一旦查起来,自然要关闭。总的来说,各商铺目前是正常经营。

  原越秀区区委有关人士表示,区商业局目前暂时未能就北京路的“住改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需要研究一段时间,再根据市有关通知给出相应意见。

  上下九

  多数住宅已改商业性质

  不少建筑有百年历史新建的则多为商厦

  上下九

  步行街包括了上九路、下九路、第十甫路,全长约1218米(现步行区为下九路、第十甫路共833米),目前共有各类商业店铺238间和数千商户。据说上下九最繁华的时候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当时这条商业街的地段行业分布大致如下:上九路北侧多是金铺,南侧是花纱棉布庄,与光复南路、杨巷路的布庄相呼应;下九路的北段大部分是鞋店,有著名的鹤鸣鞋店、潘常兴胶鞋等22家;南侧是绸缎店(16家),较著名的有:“纶章”、“仁章”、“上海”等百货店。第十甫则以食肆居多。1995年9月30日,广州市政府正式将其命名为上下九商业步行街。

  记者昨天在下九路看到,该路段所有临街一层住宅均成了商铺,有商铺上百间,八成为1层临街商铺,部分商铺也延伸到2层、3层。住宅虽然做商用,但不是所有都转变了住房性质。例如在下九路一楼某商铺,店主只把屋子临街10平方米左右用来售卖商品,屋后位置仍旧住人。

  据有关人士介绍,上下九临街的房屋产权分两种:一是私人产权,二由区房管局代管。私人产权房屋的性质有的为住宅,有的早已为商用,具体情况需要上房管局了解。

  广州市商业步行街管委会商会匡建明副会长表示,上下九商业历史悠久,清末民初,上下九的下九甫、第十甫已经有许多商人在此经商了。当时为了经商、居住方便,街边建筑为骑楼,即楼上住人,楼下做商铺。这些骑楼商铺早年已成规模,而且扩展到街周边的一些住宅楼。因此,和其他一些新形成的商业街不同的是,如今在上下九经营的众多商铺建成时就做商业用途,开商铺,而且解放前就是,有着过百年的历史。步行街上也有一些新建的商厦,这些不属于“住改商”范围的。也有一些在2、3楼的商铺、仓库、办公用地,原本属于骑楼住人的楼层,但由于商业扩大的需要,改变了用途。但其在办手续时,以一楼的地址为准,因此证照同样齐全。总的来说,“住改商”商铺在上下九所占比例极少,商铺无证照现象更少,可以说,此次“住改商”整改对其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各商铺都正常营业。

  匡建明副会长称,暂时尚无商户向管委会反映担心受到“住改商”整治的影响,管委会也暂时未就“住改商”进行专门研究,但会密切关注广州对“住改商”的反映、行动。

  市民声音

  步行街周边应禁“住改商”

  有商户称在政府规划允许范围开店不担心被关

  对于近日进行的“住改商”,有关商家、市民纷纷谈了意见。

  一服装商家说,小区住宅改商用,其实在这几年都比较流行,有些商铺不仅开在一层,甚至开到了十几层,直接将住户居家用来开店。这种做法有利有弊,利是可以使经营方式多种多样,便于形成自己特色。弊是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如噪音、治安、卫生等,一旦形成规模,带来的影响自然更大。但广州对“住改商”不应是完全禁止,而应是在一定条件下的“改”,对于经常扰民又没有营业执照、不纳税的商铺应该坚决予以取缔,但对于那些有营业执照、依法纳税的店铺则应以更妥当的办法处理。对于步行街来说,“住改商”反而比较适合,因为其经商大环境不适合居民居住,从经济价值来说,商业用途自然比居住更赚钱。

  一饮食商家则说,“住改商”其实也是利民的表现,和商业街不同,小区内的商铺为住户提供很多方便,以餐饮为例,很多小区都离不开餐饮店,但它们自身并无规划此类店铺,应该允许部分住房改为商用,但前提是要符合规定、条件,而且要很好管理起来。

  有商户称,作为开设在步行街的店铺,因是市政府规划允许范围内开办,所以不用担心会被关闭、取缔,但如果要让所有住宅禁止商用,那广州不少特色商业街要深受打击,长期打下的基础有可能彻底毁掉。

  居住在荔湾区珠玑路的王伯则诉苦说,作为居住在商业街的住户,有着噪音大、人流多、环境嘈杂等诸多不好,而且带动周围一些街巷“住改商”,在小巷子里卖粉面、卖衣服等,影响更不好。王伯希望对步行街规范管理,杜绝各种不合法经营,扰民现象。对于步行街周边小街小巷“住改商”现象,则要坚决禁止。(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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