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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春妇女买“六合彩”赌掉8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16:2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傅健/见习记者/魏柳菁

  本报讯永春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在几个月里赌了800多万元在“六合彩”上。对这起特大的“六合彩”赌博案,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8月4日一审宣判:参赌主妇判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这起案件曾引起中央高层关注,并被有关部门列为督办案件。10名参与赌博的被告人,也分别被判一年至两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5岁的被告人李某,系永春县化肥厂职工,家住永春桃城镇。2004年2月至6月,李受潘某(另案处理)委托,以营利为目的,她先后多次向蔡某、黄某等9人购买“六合彩”,金额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卖给李某“六合彩”最多的是被告人蔡某,她多次销售“六合彩”给李等人,销售金额达到160余万元。最少的也卖了25万元给李,上百万元的有5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蔡某等10人以营利为目的,购买或销售“六合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的分别被判一年至两年零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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