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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太湖印染业治污缓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1:54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环保厅给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政府分别发出通报,点名批评了一批未按时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印染企业。

  据了解,去年6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印染企业限期治理名单的通知》,共排出254家未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印染企业,要求苏、锡、常、镇4市政府督促这些企业,在2005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但到今年6月限期治理到期后,只有139家企业完成

治理,82家还处于治污工程的上马建设和调试阶段,而无锡、常州和镇江的33家治污工程尚未动工。

  随着经济增长、人口增加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太湖流域的水环境压力日益加剧。尤其是纺织印染业的废水,更成为太湖流域主要的工业污染源之一。“纺织印染废水具有水量大、色度深、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等特点,在工业废水中属于较难治理的。”江苏省环保厅污染控制处副处长朱玫说。

  据统计,在2004年“江苏省纺织印染废水一级达标排放现场会”召开之前,该省主要印染企业总数为961家。其中,太湖地区为570家,废水排放总量为2.6亿吨,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0万吨。

  根据国家《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要求,“2005年底,太湖水质有所改善,梅梁湖、五里湖水质明显改善;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三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0年基础上削减10%—25%”。为此,江苏省要求“到2005年,太湖流域所有印染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一级标准”。

  在此次通报中,江苏省环保厅要求,各市尽快落实搬迁补偿政策,简化有关污染企业搬迁手续,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及早协调解决接管、搬迁企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量大、筹资困难的企业,各级财政、环保部门抓紧落实污染防治补助资金,推动治理进程”;同时还要求,“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各市从7月1日起,除按国家规定收取超标排污费外,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量排污,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停业。”

  (杭春燕)

  《华东新闻》 (2005年08月08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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