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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决策地皮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1:55 人民网-华东新闻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给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标志着行政规范已从制度走向法律。对此,作为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基地的江都市国土资源局,把推行科学民主公正的集体决策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的关键所在,下真功夫,出硬招子,取得了明显效果。该局局长卞大宇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三个组织抓决策

  依法行政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对此,江都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科室。与此同时,对全局各科室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确定各科室的执法范围、执法要求,并根据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将执法工作的具体内容细化分解,下达到各科室,把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头。通过与各科室、国土所签订目标责任状,下达工作目标及百分考核细则的方式,细化工作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内容,实行考核情况与奖惩直接挂钩,真正实现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明确、考核到人、奖惩严明。在此基础上,该局为使依法行政工作更加细化、更加可操作。分别建立了三个组织。即成立了用地审批和违法用地处理领导小组,协同市纪委、监察局共同成立了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领导小组,给集体决策、切实依法行政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种范围有定数

  工作中,该局给集体决策确定了四种主要范围:

  一是对建设用地审批实行会审。办事窗口接到用地申请后,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分头初审后,及时提交每周五下午的用地审批领导小组办公会,由全体局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交易等具体宗地的用地面积、地类、规划情况、供地方式、供地价格、供地期限进行会审,会审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并在内部网上公布。

  二是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出让会审。对收购、收回储备的土地,根据市场需求,不定期联合纪委、监察局有关人员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领导小组会议,审查宗地状况,研究经营性用地的公开出让方式,并对地价评估机构提供的价格进行会审,确定起始价或起拍价。

  三是对违法用地查处实行会审。对在违法用地事实调查清楚的基础上,提交局违法用地处理领导小组进行会审,审查违法用地的调查事实情况、违反的法律规定、适用处罚依据、处罚决定等,在弘扬民主的同时,还有效地防止了决策失误。

  四是对日常重大、重要的行政事务实行会审。把握人、财、物等重点事项,实行集体会办。对空缺岗位人员补充实行集体研究确定,会同市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进行“逢进必考、择优录用”。

  五类制度保规范

  制度管根本。该局一方面制定可操作性强文件制发程序;另一方面,狠抓制度的建立健全。该局为使政策性文件拟制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确定规范性文件的拟制工作程序。即年初提出文件制度工作规划,再由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文件制定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或外出学习,拟出初稿;经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提交市法制办审查,再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出台。对于以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代拟稿,还必须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方可下发。

  2001年以来,该局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江都市城镇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行政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该局根据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相继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先后制定5类33项工作制度,规范36项工作程序。

  多方监管见实效

  在集体决策的基础上,该局对依法行政行为、效果实施全方位的监管。

  普遍监督方面。近年来,该局通过媒介向社会公开国土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做到“五公开”:管理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等。同时,通过罚前告知,维护当事人权利;全面落实征地、规划公示和听证制度,确保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集体研究会办制度,增加办事透明度,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加强对土地的监督管理,加大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专门监管方面。除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我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外。聘请1名知名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市人大、纪检、监察等单位的16名代表为行风监督员,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此外,结合行风评议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华东新闻》 (2005年08月08日 第四版)

  作者:吴乃明 王辉 朱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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