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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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4:39 成都日报 |
(记者张婷婷)如果因发生洪涝地质灾害一次性死亡或失踪15人以上的,省政府领导必须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了《关于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办法(试行)》,要求根据灾害的种类和受灾人员伤亡、失踪情况,实行分级分类救灾管理。 据悉,对于因灾一次性死亡或失踪5—9人的偏重灾情,由有关牵头厅(局)厅(局) 长或分管副厅(局)长带队,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对于因灾一次性死亡或失踪10—14人的较重灾情,由省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于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对于因灾一次性死亡或失踪15人以上的严重灾情,由省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灾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在一些特殊地方发生的灾害,也可视情况临时决定灵活处理。我省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省,我省将就当前易发和影响重大的4类主要灾害实行分类管理。今后,洪涝灾害将在省水利厅牵头下,防汛、民政等部门配合救灾;地质灾害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民政、交通等部门配合;森林火灾由省林业厅牵头,武警森林总队、气象等部门配合;地震灾害由省地震局牵头,民政、建设等部门配合。此外,各类自然灾害的综合协调工作都由省政府救灾办负责,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按有关的分工和预案执行。(来源:成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