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亡妻被配阴婚丈夫怒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6: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林州市姚村镇师街村49岁的村妇常树英溺水身亡后,尸体却被娘家人带走火化,与死去的光棍汉配了阴婚。常树英的丈夫因此起诉至法院。8月3日上午,林州市人民法院姚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丈夫家:娘家人抢走尸体私自火化骨灰被卖给他人配了阴婚

  开庭时,原告郑起元的大嫂李秋花代替他出了庭。李秋花说,其弟弟因常树英尸体被抢走,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出不了庭。

  李秋花说,今年3月10日上午,常树英不慎跌入村边的河中,其丈夫郑起元等人把常树英打捞上来时,她因溺水时间过长已窒息死亡。当天下午,常树英的同胞兄长常堆金等10多个娘家人开车来到了家里,以抢救为名强行将常树英的尸体拉走。后来,郑起元在林州市人民医院的太平间找到死者的尸体。但死者娘家人却要他拿6000元钱方肯返还尸体。郑起元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3月12日,常树英的尸体经其兄长常堆金签字在林州市殡仪馆火化,骨灰由常树英的弟弟常增朝签字后领走。此后不久,郑起元得知常树英的骨灰已卖给了陵阳镇辛庄村刚去世的光棍汉魏怀昌配了阴婚,并已将骨灰与魏怀昌合葬。郑起元一怒之下,遂将常堆金等人告上法庭。

  娘家人:拉走人是为了抢救生命骨灰不是卖是另行安葬

  常树英的娘家妹常银凤说,出事那天,她赶到郑起元家里时,用手摸了摸姐姐的脖子和手腕脉象,觉得姐姐好像还没死,就用机动三轮车送往医院抢救。医生检查确认人已死亡后,他们就暂时将尸体存放在医院太平间。

  常银凤说,后来要郑起元拿6000元钱,主要是娘家亲戚为救常树英所出的各种费用及平时看病的花费。因谈不成,他们这才把常树英火化,按照当地的风俗找了另一位死者与常树英的骨灰合葬。常银凤等人承认收了与常树英骨灰合葬人的家属5800元钱,但他们解释说,这笔钱不是出卖常树英尸体的钱,而是给常树英处理后事的费用。

  常银凤、常增朝等人在法庭上还否认郑起元与常树英存在夫妻关系。他们说,郑起元与常树英经人介绍同居,未办理结婚手续,其行为属于非法同居。

  第三方:骨灰合葬是给兄娶鬼亲不知道常树英另有家人

  本案第三人、林州市陵阳镇辛庄村的魏五昌就是把常树英骨灰迎到家、并将其骨灰为其刚去世不久的兄长魏怀昌合葬入土的人。

  魏五昌说,他的兄长活着的时候没有娶亲,因当地有娶鬼媳妇的风俗,自从大哥去世后他就把骨灰盒放到家中,等机会为大哥配阴婚。后来碰到常增朝等人说起常树英的事情,他们觉得挺合适,就隆重地将两人的骨灰合葬在了一起,但并不知道常树英还有丈夫。魏五昌表示,常树英的骨灰已与其兄魏怀昌合葬,按当地的风俗不可能再挖坟取出。同时,他承认给了常家5800元钱,但他也不承认是买卖关系,只说是处理后事的费用。

  庭审中,三方当事人围绕骨灰的属权问题多次发生争吵。其间法庭对该案进行调解,但因意见分歧过大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最后宣布休庭,案件择日宣判。

  首席记者张志立通讯员高志鸿责任编辑:李胜利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