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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圣依宣布与星爷解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6: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前日,周星驰香港星辉公司突发声明称,“星女郎”黄圣依在没有通知公司的情况下,私自接下工作,为内地一杂志拍下一辑超性感照片,公司因此大为震惊,决定将黄圣依无限期雪藏!就在声明发表后几个小时,黄圣依也突然宣布:“我正式宣布单方面与星辉公司解除八年经纪合约,我已经委托律师向星辉公司发出了律师函。”

  星辉公司“五宗罪”

  罪状一:用恐吓、威胁手段逼迫其拍片或代言

  黄圣依:拍完《功夫》后,他们就一直采取恐吓、威胁的手段逼我去做一些我不想做的代言。

  罪状二:被逼签下《功夫状元》

  黄圣依:我一直不想接拍《功夫状元》,因为拍摄时正值最后的毕业期。可是公司却说:“你可以不毕业,但这部片子一定要拍。”后来,他们竟把我关在香港办公室,逼我签下了这部戏。

  罪状三:疑似人格分裂

  黄圣依:其实我已经很配合了,该偿还的也已经偿还了,但公司太没有人情味,他们认为我就是应该无条件回报。我现在都有些人格分裂。

  罪状四:内地演艺活动无人打理

  黄圣依:我是内地演员,大多数时间呆在内地,但公司丝毫不管我在内地的演艺活动安排。我只能自己找助理打理。

  罪状五:不负责任,说话不算数

  黄圣依:这是个极不负责的经纪公司,公司很多艺人年纪小,稀里糊涂就签了。他们曾承诺《功夫》里会有我更多戏份的,后来都变卦了。

  黄圣依称,虽然这份合约才履行了两年,但她已经忍无可忍。《功夫》之后,星辉公司经常在未与她协商的情况下给她强行安排电视剧及唱片合约,并屡屡以能否参与《功夫2》的拍摄为要挟。“今年公司曾要求我必须拍《功夫状元》,可是正值毕业,老师不放我走,星辉态度却相当强硬,只要接了就必须去拍,毕业则可以放到明年甚至后年。”黄圣依说,星辉公司还告诉她,如果不签约,他们就要雪藏她。“他们还不停打电话威胁我!我觉得自己已经接近抑郁症的状态。”

  黄圣依前晚是在从北京市区赶往机场的路上,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宣布解约的消息。之后,在对星辉公司的“控诉”中,黄圣依越说越激动,几次快要委屈地哭出来。黄圣依说:“其实,早在一个月前我已经向公司提出过解约,他们当时很强硬地说,我们星辉打官司从来不输,哥伦比亚公司我们都赢过。”

  随后,记者致电星辉公司艺人管理部主管魏达深。对于黄圣依的单方面解约,魏达深说没有接到正式的书面通知,至于之前说过的,他认为:“当时她和我们说过的话,我都有记录,我们说不可能提出解约就解约,如果接到正式的通知,我们就会一切按照法律程序去做。”至于解约,黄圣依需要赔偿的费用,魏表示:“我现在不好评论,那要看事情怎样发展。”至于周星驰,魏说他已经知道了此事。

  据了解,如果黄圣依单方面提出解约,她可能要赔偿星辉公司超过千万的巨额赔款。

  纵和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08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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