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盖房遭遇雷击身亡 雇主虽无错仍需补偿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8:37 法制日报 |
本网讯 胡军辉 贾一平 8月4日,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罕遇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判决雇主补偿死者亲属23000元。 今年6月,王某雇佣死者赵某等十几人为其建造平房。一日赵某等人正在建房时,突然下起了大雨。见此情形,雇主王某便让赵某等十几人到自己平时正常居住的房子里避雨。然而一个惊雷在屋上炸响,雷电通过封闭的房顶击入房内,击中了赵某。赵某终因伤势过重死 亡。为此,赵某的法定继承人向法院起诉要求雇主王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但赵某的损害是在为王某盖房过程中发生的,王某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