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网友讨论:电动自行车 禁还是不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09:36 人民网

  今年7月1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若违法上路,交管部门可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据称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例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立法。《条例》一出,争议四起。

  日前,人民网家电频道转载新闻报道,与,引起网友的广泛讨论,现摘录如下:

  【网友】:电动车是环保型车辆既能减轻石化燃料的耗损又能减轻对环境的污染,谁要是要禁人民真应当跟他急。但是骑电马儿的同志也真的应该在自由之境上有所收,不要一味地快,它也是有杀伤力的。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是让在位谋政者担心了。————IP:218.6.130.

  【网友】:禁不禁电动自行车,不应该由我们的官员说了算,应当听听老百姓的意见。这些年来,我们一些地方经常发生这种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冲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我们的立法、我们出台一些政策过程中,到底应该由谁说了算?是官员还是老百姓?为什么老百姓拥护的事情我们一些官员往往会反对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不是我们一些干部的宗旨?————IP:61.185.20.

  【网友】:我一点也不相信你的话,你到福州的马路上看看,电动自行车已经做得和摩托车一模一样,不仅仅是车速,车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每小时15公里的车速,这样的车撞到你身上你是什么感觉?电动自行车已经具有机动性能,但是这些人因为没有考证,一点没有交通规则意识。你看看,摩托车不允许载12岁以下的儿童上路,而电动自行车因为处于法制的灰色地带,可以随意载人骑行。在我回家的路上,电动自行车和骑自行车的人一样,可以任意逆行,任意横穿马路,警察也不管,这些人不懂得交通标志,交通法律法规,过人行横道以及路口也按照自行车的习惯,也不减速。福州装了高架桥后,为了方便甚至发展到在机动车道逆行,我几次骑摩托车经过高架桥下方,都遇到快速逆行的电动自行车,惊得出了一身冷汗。如果不上牌,不按照机动车方式进行管理,以后必然会出现很多很多的交通事故,而且因为没有牌照,出了交通事故还很容易逃逸(机动车如果逃逸是非常严重的事故,甚至要判刑事责任的),但是把我撞倒的那辆电动自行车居然不下来扶我一下(当时我已经爬不起来了),试问如果一个城市都出现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交通能够让人放心吗?所以,我认为根本就不是什么人大代表富人的问题,而是必须有规矩的问题。自从我被撞了以后,我已经深深感到没有管制的电动自行车是城市交通的一大祸害!————IP:222.47.226.

  【网友】:电动车既然是一种出行的助力工具,所以给他限定出生的标准非常重要.我以为电动车问题的关键是限速,如果把它的速度限制在15公里以内.那么霸气十足,把自己当成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抢道甚至闯红灯的事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减少.在慢车道上也会撞人的几率就会绝对减少.————IP:61.173.122.

  【网友】:向日本学习吧。日本人早已解决了这个问题。那就是电动自行车的限速技术。当老弱病残等艰难地踏自行车上坡的时候,电动助力装置会自动启动,使人如履平地;当在平坦的路面上骑行的时候,助力装置则不会启动。————IP:133.62.173.

  【网友】:一定要禁,否则,在马路上撞死的还是骑电动车人.因为这些人不懂交通法规,开起电动车来的车速还快过摩托车,有了车就在马路中间与机动车抢道,好象他们霸气十足.禁,彻底地禁!————IP:210.21.123.

  【网友】:首先声明我不是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但我坚决反对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绝大多数是上班族,而且单位与家比较远。如果禁了,这部分人的生活和工作将会受到很大影响。社会分配不公已经给社会的稳定带来很多、很大的隐患,不要再人为地制造新的隐患。影响交通的当推轿车和人们的交通意识不强。人大别干傻事,儿子感冒让老子吃药。————IP:218.56.194.

  【我也想说】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