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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华普业户补房产税7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1:5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通讯员綦岚岚杨琳)近日,广州市地税局对天河区内平安大厦、华普大厦、时代广场三个大型写字楼和商务大厦190多业户的房产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发现多家业户机构所在地与房产项目所在地不同,有相当部分跨区房产未足额申报税款。

  由于此种情况,平安、华普大厦的50多个业户自查补缴房产税70多万元。

  以平安大厦某业主为例:该业主是某地产开发集团设在广州的分公司,机构坐落于东山区,拥有位于天河区平安大厦8000多平米房产,2004年取得租金收入600多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税款80多万元,但只申报了租金收入80多万元,缴纳了约20万元的税款。

  根据税法的规定,拥有多处房产的纳税人应分别向房产坐落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纳税人的房产经纳税申报后,如发生变更、新建、购进、转移、竣工和用于出租、营业等情况的时候,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20天内,向房产坐落所在辖区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机构所在地与房产项目所在地不同要全额申报纳税,跨区房产未足额申报纳税的属于少缴税款的情况,根据《征管法》规定,最高可处以五倍的罚款。(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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