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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6名涉枪犯罪重犯领死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12:26 桂龙新闻网

  8月5日上午,北海市中级法院受自治区高级法院委托,对李琼、钟如平、廖思权、徐伟文等4名涉枪犯罪并致人伤亡重犯宣判死刑。

  北海市中级法院在当天举行的宣判会上指出,罪犯李琼因土地问题与村民李兴发生争执,于去年4月4日持猎枪将李兴杀死;抢劫重犯钟如平、廖思权等4人于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间,与他人结伙持枪、刀,劫取公民人民币、港币及美元等财物一批;抢劫、妨碍公务罪

犯徐伟文等3人结伙于2000年9月26日至2003年9月10日间,持枪、刀等凶器,在国道及乡村公路等处,以胁迫或暴力的手段多次实施抢劫,劫取人民币、秘鲁币、越南盾及其他财物一批,并犯持枪妨害交警执行公务之罪行。

  北海市中级法院根据上列罪犯所犯罪行判处李琼、钟如平、廖思权、徐伟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杨承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吴延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徐广生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刘钊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00元。

  宣判后,李琼、钟如平、廖思权、杨承国、徐伟文、吴延旺等不服,提出上诉。经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终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治区高级法院还依法核准了李琼、钟如平、廖思权、徐伟文、王晓华、刘忠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李琼等6名罪犯被押至刑场执行枪决。

  来源:

  法治快报 选稿:韦力萍 作者:苏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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