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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禁用高档写字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21:57 东南快报

  本报讯厦门市市直党政机关不得租用或购置高级商用写字楼或宾馆作为办公用房,而应该选择中低档房。昨日,厦门官方对外公开了这一消息。

  该规定出现在《厦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据称,这份由厦门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标准》,针对的是市直党政机关相关的办公场所,旨在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奢侈浪费。

  《标准》公开的信息显示,涉及的党政部门大厅、会议室装修价格不得超过800元/平方米,整体装修使用周期一般不得少于10年,选择装修材料不得用进口装修材料,原则上不对原有建筑物的外貌进行二次装修。

  据称,该《标准》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官方还明确一点的是,《标准》生效前已购建、租赁、装修的办公用房,暂维持现状,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调整。(来源:易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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