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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公车捞外快,禁不如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0:06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生活报》近日载文描述了哈尔滨市一段时间以来常有豪华婚车招摇过市的情形。文中特别提到,在众多婚车里面不乏公车。一些豪华公车司机通过“傍”婚庆公司挣外快不在少数,走穴婚车市场成为他们的业余创收项目。公车司机与婚庆公司的合作十分简单,一般只要谈好价格,留下联系方式,一有“活儿”就可以电话联系。公车司机每逢领导出差、开会或不用车的空档,即可接“活儿”。一般出一次婚车能得到500元。(详见8月7日新华网)

  在我看来,公车司机开着单位的车赚钱揣进自己腰包,恐怕要比别的问题更加敏感一些。首先一条,这是目前公车使用制度所不允许的,属于违纪违规行为,当在整治之列。第二,在目前的情况下,公车私自参与婚庆活动,容易让百姓产生有损官员形象的猜测,人们会以为都是领导干部或其亲友办喜事用公车。还有一点,这种做法造成司机占单位的便宜,也破坏了单位成员之间的分配公正。

  事实上,发生在哈尔滨市的情形,在其它地方也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我想,治公车捞外快,与其禁止,不如改革,实行公车使用制度创新。让司机在保证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出婚车挣钱合“法”化(符合公车使用制度)。

  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出台不同的公车使用制度。譬如,一些基层单位的公车,由于档次不是很高,所以“身价”也不会太高,不妨规定司机每年上缴单位一定数目的收入,其余的收入作为报酬归他个人。据我所知,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不少基层单位经费严重不足,养车都很困难。司机上缴单位的收入,可以弥补车辆修理、保养费用不足。再如,一些层次较高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由于公车档次较高,因而“身价”也会高一些,估计能挣到不少钱,除了留给司机一少部分收入作为报酬,不妨将大部分收入用作扶贫济困基金,最好用于救助失学儿童和考入高校的特困生。

  我说治公车捞外快禁不如改,可以拿出三个理由。

  其一,事实已经证明,公车捞外快的行为难以禁止。一些地方禁令频出,甚至相关部门带上录像机去捉“现形”,也是治标不治本,可谓屡禁不止。这可能是因为不少公车司机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特殊阶层,由于某些原因,单位领导都会对他们让三分。既然“堵”的办法行不通,那就改“疏”的办法好了。

  其二,党政机关以及一些公办企事业单位,公车较多,闲置时间也较多,改革一下使用制度,用公车创收,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党的感召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其三,租得起公车搞婚庆的,多半都是富人、大款,他们讲排场、摆阔气,不是谁能限制得了的,依我看,也没必要限制。他们高消费,对于帮扶贫困群体兴许还是好事,若是真的像我前面说的那样做,就是好事。(稿源:红网)(作者:罗天柱)(编辑:耿红仁)(2005-7-270:02:19)(2005-7-260:03:50)(2005-7-15 14:18:29)(2005-6-2013:37:47)(2005-6-1611:03:58)(2005-6-8 15:56:47)(2005-5-308:36:34)(2005-5-299:28:02)(2005-5-29 0:12:31)(2005-5-26 0: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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