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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盖鸡舍监察部门已展开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00:35 新晚报

  本报讯 (实习生 何晟英)道外区团结镇联胜村村民徐凤贤反映,她转租给本村村民的6亩地,大部分被建成鸡舍和民房。

  徐出示了她于2002年4月21日与承租户嵩某签订的协议,协议中写着:“(嵩)租用徐凤贤耕地6亩,使用期25年”等字样。据徐讲,签订该协议时,承租户嵩某承诺将在租赁耕地上盖大棚种菜,但嵩租下耕地后却盖起鸡舍和民房。徐说,这6亩耕地原土质松软,现却变

成沙石地,土质坚硬。因嵩违背承诺,徐表示要收回土地承租权,并要求嵩把耕地恢复原状。

  4日中午在嵩某承租的徐家6亩耕地,记者看到耕地上盖了多处鸡舍,鸡舍里的工人正在给鸡喂饲料。

  嵩说,当时他租下该6亩耕地时,确实说要盖大棚,但没说种菜,他盖鸡舍和民房时,村委会领导表示同意。

  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处曹副处长说,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如在耕地上盖建筑物,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并持有合法手续,否则属违法行为。

  截至记者发稿,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已对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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